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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淄博博山区山头镇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boshan】2010-4-20发表: 淄博博山区山头镇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国土出告字[2010]第4号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博山区2009(存量)-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博山区20 淄博博山区山头镇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博国土出告字第4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博山区2009(存量)-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博山区2009(存量)-031号宗地,位于博山区山头镇南沟街97号。宗地范围:东至:河南东村;南至:河南东村;西至:河南东村、河北西村;北至:河北西村。出让面积:11775.9平方米(17.66亩),用途为工业,使用年期50年。规划容积率≥0.8,其它详见淄博市规划局《原博山工艺美术陶瓷厂地块规划条件》。在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条件下,起拍(始)价320万元。 瑕疵告之:宗地内有部分电线杆及线路,竞得人须保证用电户正常使用。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根据博山区发改局、环保局的相关意见,该宗地准入行业为《年产26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项目》,投资强度须达到淄博市发改委投资要求,节能环评指标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凭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材料依照规定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后,在缴纳剩余价款同时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供地登记等相关手续。2、该宗地所在区域不具备的工业项目所需基础配套设施,宗地成交后,须由竞得人自行开发建设完成。3、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者,按有关规定宗地另行处置。 二、出让方式 博山区2009(存量)-031号宗地竞买申请人超过二人(含二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二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三、出让时间、地点 以拍卖方式出让时定于2010年5月7日10时。以挂牌方式出让时定于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8日10时。地点均在博山区土地招标拍卖大厅(博山区中心路西首)。 四、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程序进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还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和保障资金(预付款)。 博山区2009(存量)-031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16万元)。保障资金(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壹万元(¥:311万元)。 六、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5月5日期间,到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博山区中心路西首)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申请人必须在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将竞买保证金和保障金(预付款)汇入出让人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博山邮政储蓄银行。 帐号:100256521770017777。 (二)竞买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和保障资金(预付款)到达出让人指定帐户后,应在2010年5月5日17时前,到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博山区中心路西首)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和保障资金(预付款)交付凭证和拍卖(挂牌)文件要求的有关材料。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竞买资格审核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0年5月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竞买税费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土地登记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中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10日内付清。宗地成交价款自成交之起60日内全部付清。 拍卖(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保障资金(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其在指定帐户储蓄所产生的利息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障资金(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出 让 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博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 联系电话:4297013 联 系 人:范女士 2010年4月16日 瓷砖相关 博山陶瓷博山区博山陶琉博山,本资讯的关键词:博山淄博淄博市博山区 |